来自:云南招商网
国务院日前印发《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》国发〔2017〕39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改革,进一步提升我国外商投资环境法治化、国际化、便利化水平,促进外资增长,提高利用外资质量。
《通知》从减少外资准入限制、财税支持政策、完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、便利人才出入境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五个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。
《通知》指出,在减少外资准入限制方面,一是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,尽快在全国推行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过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;二是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,持续推进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、船舶设计、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、国际海上运输、铁路旅客运输、加油站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、呼叫中心、演出经纪、银行业、证券业、保险业对外开放,明确对外开放时间表、路线图。
在财税政策方面,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,发挥外资对优化服务贸易结构的积极作用,促进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相结合,鼓励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设立地区总部,促进外资向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转移,支持重点引资平台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。
在完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方面,充分赋予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管理权限,支持国家级开发区项目落地和拓展引资空间,提升国家级开发区产业配套服务能力。
在人才出入境方面,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,积极引进国际高端人才。采用“告知+承诺”、“容缺受理”等方式,为外国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提供便利。年内出台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,完善外国人才评价标准,扩大外国人才签证发放范围、放宽有效期限。
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,抓紧完善外资法律体系,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,保障境外投资者利润自由汇出,深化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,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优化重组,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,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,提升研发环境国际竞争力,保持外资政策稳定性连续性。